《意见》指出,人才引育重点是千亿和五百亿产业打造、十二类服务业建设、外向型经济发展以及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领域中,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以及紧缺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概括起来就是“高、精、尖、缺”。该市将建立“引智引资政策互推”机制,将人才引进情况纳入招商引资考核指标,着力推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结合,加快健全以人才要素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引才机制,充分发挥海内外人才工作站和人力资源机构引才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企(事)业单位赴国(境)内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重点企业重点岗位使用猎头服务、引才服务外包等多种形式,提高引才精准度。
《意见》对搭建人才作用发挥平台、创新产学研用协调机制、健全人才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支持机制、加大财税扶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探索采取偿还性支持等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技术成果入股,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健全人才成果转化制度;探索建立健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转贷引导基金、政策性担保、风险池资金等融资扶持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人才项目和企业,逐步提高财政资金间接扶持比例。
《意见》明确,要畅通人才参政议政渠道,加大“两代表一委员”中高层次人才比重,聘请高层次人才担任市政府科技顾问、经济顾问、法律顾问。此次《意见》在原有实施办法基础上,针对当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对人才在创业发展、学习培训、职称晋升、编制保留、配偶随调、子女就学、户口落户、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