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南阳婚庆风俗

2013-09-26 08:30: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摘要]结婚前夜有本家族一小男孩需睡在新床上,称押床娃儿,押床娃儿,一般是新郎长兄的儿子,新郎长兄若无儿子,可用次兄的儿子,也可以是新郎的弟弟或叔伯家的弟弟。

    男方:

    新郎母亲
  
  做被子单数条,其中一条要在结婚当天铺在新床上,其余的偶数双则在结婚当天摆放在新床上。
  
  做被子时,主家需邀请本家族妇女(新郎伯伯、叔叔、哥哥、弟弟的媳妇)前来帮忙,一般情况下若一直忙到中午,就需在主家吃饭。
  
  新郎父亲
  
  结婚前天需要有新郎的父亲或其他男性长辈去借瓷器,所谓的瓷器就是结婚当天酒席上用的筷子、盘子、碗之类的,同时还要借桌椅板凳,瓷器和桌椅板凳,都是租借的,每个村里都有做这类生意的人家,其租借费是按一桌酒席所用物品计算的,(一桌酒席上一般坐八个人),一桌瓷器8元,一桌桌椅板凳10元。
  
  结婚前夜有本家族一小男孩需睡在新床上,称押床娃儿,押床娃儿,一般是新郎长兄的儿子,新郎长兄若无儿子,可用次兄的儿子,也可以是新郎的弟弟或叔伯家的弟弟。
  
  结婚当天:
  
  男方准备好婚车,去女方家接新娘.同时还有已部分人需随婚车前去接新娘。【押轿娃】和押床娃是同一个人,拿着“一束花”,到新娘家后,由押轿娃进新娘得房里把花送给新娘。【媒人】媒人需提着“马灯”(普通的手提灯即可代替),和迎亲的人一起去新娘家。【管事的】随婚车一同前去新娘家迎娶新娘,负责到新娘家发红包,遇到女方不满意的事可找他协商解决,以求能把新娘顺利接上婚车。一般是由男方中一个比较会处理问题的长辈担当。【接的人】一般还要有两个女性随同一起去接新娘,一般有新郎的嫂子、娘,婶,两个。
  
  女方:

   
做被子双数条,以求吉利,做被子时,主家需邀请本家族妇女(新郎伯伯、叔叔、哥哥、弟弟的媳妇)前来帮忙,一般情况下若一直忙到中午,就需在主家吃饭。
  
  嫁妆.可当由女方去购买,也可由男女双方协商后去购买,或由新郎和新娘去购买,嫁妆费用,一部分是男方的彩礼,因此只要只要男方的彩礼多,女方的嫁妆也就会更多一些。“谈到南阳城的婚俗,已经„失落‟的„夜娶‟不能不提。”在南阳师院,民俗专家高二旺向笔者介绍,南阳人“夜娶”是古代“昏礼”和抢婚习俗的再现,在明、清、民国一直沿袭,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被废除。在清光绪《新修南阳县志》上这样记载:“居民逼其虐势,不敢白昼婚娶”。高二旺说,这里所讲的恶人,就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二十三子朱柽(唐王),他在1408年来到封地南阳。每日无事即登王府山,看到谁家有喜事就率人强抢新娘。为了使新妇免遭蹂躏,百姓只好“灵活”地把娶亲改在夜晚。而在《仪礼·士昏礼》上,也有先秦时期,男方黄昏时率车队到女方家迎亲的记载。这些典故和传说,让“夜娶”历史感与神秘感兼具。
  
  笔者在走访中发现,虽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可对于南阳各地的人来说,婚俗程式中“说亲、合婚、定亲、下聘、送好儿、迎娶”6大步骤,却都能娓娓道来。现实中,男方送见面礼、送订婚礼、挑吉日等项目仍然“流行”,只是一些细节有了新的解释。如女方在订婚回礼时送出男衣男鞋,寓意已由过去的寄托生育希望,变成了岳父母对于新女婿的喜爱和娇宠,以及对男方聘礼的回赠。
  
  与此同时,一些存偏见的婚俗已被摒弃:如成亲之日,嫂子不准相送,因嫂与“扫”同音,不吉利;男方迎娶时,坐一男童当“压轿娃”,希望女方生男;“新婚三天无大小”,婚礼上捉弄新郎父母;“闹洞房”来驱邪避灾……品“俗”列入“非遗”的《发嫁歌》
  
  “太阳出来一点红,千金姑娘上楼棚。千金姑娘楼棚跨,一溜金莲到婆家。在家是个贤惠女,出门贤惠还是她……”(选自桐柏婚俗歌谣《发嫁歌》)根据南阳传统,新娘在出门时,即使心情高兴,也要装出哭相,因此旧时南阳各地都编有很长的煽情《发嫁歌》并流行民间。在桐柏县文化局,记者了解到,桐柏婚俗已作为南阳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大力保护、整理,其中就包括《发嫁歌》。
  
  在桐柏县文化馆,从事婚俗研究多年的副馆长李修对告诉记者,桐柏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封闭,婚俗经过300多年的兴起、发展和传承,形成了别具特色的原生态表现形式。“以《发嫁歌》为例,一般由父母、姑姑来唱,因为感情真挚,那调听起来特别有味儿。”此外,还有《装箱歌》、《结婚歌》、《扫床歌》、《闹房歌》等等。李修对现场演示起了包含俏皮祝福的《扫床歌》:“头把撒的是长命富贵(喜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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