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心系法学梦 难舍故乡情

2014-07-21 08:23:41   来源:南阳日报   评论:0 点击:

[摘要]31岁成为我国首位刑法学博士;39岁被中国法学会评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是其中唯一的刑法学者45岁当选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

赵秉志近照
赵秉志近照

赵秉志寄语家乡

赵秉志寄语家乡

  365滚球投注讯 31岁成为我国首位刑法学博士;39岁被中国法学会评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是其中唯一的刑法学者45岁当选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是中国法学会下属的各学科全国研究会中最年轻的会长49岁率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科多位学术骨干加盟北京师范大学创建我国首个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被称为中国法学界人才流动大地震;50岁,被教育部评选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3岁当选为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
  
  在中国法学界,创造多个“第一”、“唯一”,南阳人赵秉志就是这样一位传奇人物。在北京师范大学一间满是书柜的办公室中,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接受了记者的专访。思路清晰、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是他给记者的第一印象。
  
  怀梦想于胸
  
  少年心事当拿云
  
  上世纪50年代,赵秉志出生于南阳市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河南省知名农业科学家,曾长期担任南阳地区农科所副所长,母亲是位小学老师。在赵秉志眼中,正直的父亲和坚强的母亲就是他奋进人生的“精神导师”。
  
  1974年4月赵秉志高中毕业后到新野县上庄公社东风大队做插队知青。下乡三年多,这段时间在他看来不仅是对筋骨的磨炼,更是对意志与精神的考验。临走时,他给乡亲们留下了一条感谢的横幅——“三年再教育,终身不了情”。1977年8月他被招录到当时的南阳地区炼油化肥厂当了工人。
  
  1977年底国家恢复高考制度赵秉志当年考入郑州大学政治学系。1980年初品学兼优的他被学校选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作为代培生学习法律,同时作为师资培养。1981年底本科毕业时赵秉志顺利考上硕士研究生师从高铭暄、王作富教授攻读刑法学;1984年底又以优异成绩考取了我国首位刑法学博士生导师高铭暄教授招收的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首届(也是全国首届)博士研究生。
  
  1988年3月24日是一个让赵秉志铭记终生的日子也是一个新中国刑法学教育史上闪亮的日子。当赵秉志以长达38万字的博士学位论文《犯罪主体论》通过答辩时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刑法学博士诞生了。同年4月30日《法制日报》以《春风沐浴着他们成长》为题,重点报道了赵秉志成为我国首届第一位刑法学博士的历史性场面。
  
  置认真于行
  
  展翅鲲鹏风正举
  
  在法学界赵秉志是公认的“高产”学者。他个人迄今已撰著《犯罪主体论》、《犯罪未遂形态研究》、《死刑改革探索》等个人专著和文集21部主编、合著(译)专业书籍400余种,在国内外报刊上发表论文和文章700多篇,主持国内外科研项目50多项。
  
  “法学研究尤其是部门法学的研究一定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赵秉志对记者说。1988年到1997年间赵秉志被吸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修改小组成员全程参加了我国1997年刑法典的修改工作。多年来他作为特邀专家长期参与国家立法机关刑法修正案和立法解释的起草研拟工作参与最高司法机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的创制及重大疑难案件的咨询工作,为国家刑事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收获多项荣誉。
  
  从1985年起赵秉志开始从事兼职律师工作。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馆大火案夺去了323条生命其中6岁至15岁的未成年人达284人赵秉志和其他三位教授作为全体被害人的代理人出席法庭他作为主要执笔人之一准备的长达1.6万字的代理词融法理与情理为一体,成为律师代理词的经典之作。他也因该案的成功代理而获得司法部通令嘉奖并被记三等功。
  
  担责任于肩
  
  功成不忘报家国
  
  在赵秉志的学术之路、从教之路上他始终保持南阳人的坚韧品格不回避任何挑战。他说:“我们这一代人是共和国法治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一代当然要勇担社会责任。”
  
  从教近30年来他在治学上对待学生之严在生活上对学生之宽厚可谓有口皆碑。伴着“出走”轰动效应他带领的团队一路高唱着《从头再来》在北京师范大学搏出一片法学新天地将北师大法学学科带进了全国高校法学院第一方阵,其中刑事学科更是在全国名列前茅。
  
  赵秉志表示自己与南阳法律界一直有良好的互动。在河南电视台播出的“河南十八谈映象版”节目中他特别关注了家乡南阳看到南阳发展的亮点很多,他衷心祝愿家乡南阳的明天更美好。同时他也希望能发挥自己的专长为家乡南阳的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出谋划策尽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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