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小本创业者 共建监管新格局

2014-01-03 09:38:40   来源:南阳日报   评论:0 点击:

[摘要]“小区公司”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缓解了就业压力。“小区公司”需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正确引导其发展。

  1月2日,本报刊登了《公司进小区降成本住宅内经商盼监管》一文引发居民热议。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小区公司”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缓解了就业压力。“小区公司”需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正确引导其发展。
  
  专家
  
  “小区公司”缓解就业压力
  
  尽管“小区公司”目前存在不少问题,但随着国务院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放宽公司注册场所限制势在必行。
  
  南阳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赵秀玲介绍,如今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初次创业的企业,对经营场地要求不高,在住宅区经商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小区公司”可以降低创业成本,缓解就业压力,降低房屋空置率,增加租房者的经济收入,可谓一举多得。
  
  “小区公司”一般规模不大,且多为服务业。时下,我国正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扶持、发展服务业。但市城区的写字楼价格居高不下,于是住宅小区成为这些小公司首选的创业场所。
  
  政策
  
  住宅办公司须多方同意
  
  “在国外,很多智力型公司都开在住宅区里。”市工商局注册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能否进小区的决定权,很大层面上在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手中,通过相关规定,进行“筛选”,不是简单的行与不行。
  
  该负责人介绍,就我市而言,目前对于“小区公司”的登记注册政策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目前,我市有很多“小区公司”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比如网站、信息公司等企业。“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并非任何场所都可注册为企业住所。比如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住宅,经营者的活动可能扰乱业主的生活,造成民事纠纷。”该负责人说,这就要求我国对企业管理要逐渐向“宽进严管”方向转型。
  
  前景
  
  部门协调完善监管机制
  
  在推进“宽进”的前提下,如何同步进行“严管”的改革呢?市工商局注册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严管”应该和法律联系在一起,在目前法律配套还跟不上的情况下,逐步完善《物权法》等相应条款对相关企业注册、经营等行为的规范。其次,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与部门的协调配合,比如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的信息和税务部门的信息、银行的信用信息等要共享,形成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人民路一小区对“小区公司”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这些措施值得借鉴。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完善小区安保措施,加强小区保安对出入小区人员的登记和管理,加强巡逻服务;“小区公司”入驻前,要到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与小区、业主签订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接受政府部门、小区内相关居民等有效监督;加强小区管理,禁止影响业主生活、环境卫生、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司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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