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碑》全称《张景造土牛碑》,东汉延熹二年(159年)立。此碑身四周皆残,碑文为隶书。现存通高1.25米、宽0.54米、厚0.12米。残存12行,满行23字,计229字,可识者225字。无撰书人姓名。碑文的文体属于汉代公文体裁。
碑文记述地方官同意乡民张景包修土牛、瓦屋等设施,以免其本家世代徭役之事。碑文内容可分为三部分:第一段是南阳郡太守告宛人的公文,同意张景“愿以家钱”保作立春仪式所需的土牛、瓦屋等设施,并依此请求免除其家世代徭役。第二段为宛令右丞指示“告贼鼓曹椽”移写文件,命张景可以开始制作。第三段是“椽赵述”给宛人文告的内容。此碑的发现为研究南阳历史提供了重要资料,反映东汉南阳官服徭役的苛重。
《张景碑》书法在中国书法史上着有重要的地位,是汉隶鼎盛时期的代表作。且长期入土,少受自然损坏,字迹清晰,易于初学,可以成为隶书入门法帖。